2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中提到,广州市将对税费优惠政策、援企稳岗、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提振消费等共九项内容加大力度。
其中在提振消费一项,促进汽车消费居首要位置。若干措施通知提出,广州将出台促进汽车消费专项政策,通过一揽子综合措施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活力。继续实施新能源指标直接配置措施,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临时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
另外,还将继续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继续互迁。支持二手车市场交易,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
此外,在促进外贸提质扩量一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发挥南沙出口汽车监管仓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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